就非上市債券而言,在沒有常規及活躍二級市場的情況下,子基金未必能按基金經理認為有利的價
格出售其所持債券,並可能需持有債券至到期日。倘接獲大量贖回要求,子基金可能需按折讓價出
售其上市債券以滿足有關要求,因而令子基金蒙受損失。基金經理透過採納一連串內部管理措施,
致力控制子基金債券投資組合的流動性風險,藉以滿足單位持有人的贖回要求。
新興市場風險
子基金可投資高達資產淨值的 100%於新興市場(包括高達資產淨值的 20%於中國內地),或會涉及
較多風險及投資於發展較成熟的市場通常並不涉及的特別考慮因素,例如:流動性風險、貨幣風險
/
管制、政治和經濟不確定性、法律和稅務風險、結算風險、託管風險及很可能較為波動。詳情請
參閱本說明書正文「風險因素」一節「新興市場風險」項下的風險因素。
「
點心」債券風險
境外人民幣(「CNH」)債券市場,亦稱為「點心」債券市場,仍是相對小型的市場,較容易受波
動性及流動性不足所影響。倘若新頒佈的規則局限或限制發行人透過發行債券籌募人民幣的能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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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關監管機構撤銷或暫停 CNH 市場的自由化,「點心」債券市場的運作及新的債券發行可能
受到干擾,導致子基金的資產淨值下跌。
可轉換債券風險
子基金可將其資產淨值最多 100%投資於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是債務和股票的混合體,准許持
有人在特定的未來日子將其轉換為發行此債券的公司的股份或股票。儘管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或股息
率一般較具類似質素的非可轉換債務證券為低,惟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將通常因應相關股票的價格轉
變而變動。投資於可轉換債券須承受可資比較傳統債券投資所涉及的相同利率風險、信貸風險、流
動性風險及預付風險。可轉換債券在轉換之前擁有與非可轉換債務證券相同的一般特徵,以及可轉
換債券的市值傾向在利率上升時下跌及在利率下跌時上升。投資者應準備接受股權變動及波動性較
傳統債券投資為大,資本虧損風險較大。
可轉換債券的價值亦可能受信貸評級、流動性或發行人的財政狀況的變動所影響。子基金亦可能面
對債券發行人的信貸及無力償債風險。再者,可轉換債券可能訂有提前贖回條款及其他或會增加贖
回風險的特性,而子基金的價值及表現亦可能因而受到不利影響。
投資者亦應注意投資於債務工具附帶的利率風險。詳情請參閱本說明書正文「風險因素」一節「利
率風險」項下的風險因素。
與或有可轉換債券(「或有可轉換債券」)相關的風險
子基金最多可將資產淨值的 30%投資於或有可轉換債券。或有可轉換債券為混合型資本證券,於發
行人的資本跌至低於若干水平時須吸收虧損。當發生預設事件(稱為觸發事件)時,或有可轉換債
券將轉換(可能因發行公司財政狀況惡化而須按折讓價)為發行公司的股份,或導致本金投資及/
或應計利息永久減記至零,所投資的本金因而可能會永久或暫時損失。或有可轉換債券屬於具有風
險且高度複雜的投資工具。或有可轉換債券的息票支付由發行人酌情決定,亦可由發行人暫停或延
遲支付。觸發事件可以不同,但可包括發行公司的資本比率跌至低於某一水平或發行人的股價有一
段時間跌至低於某一水平。
觸發水平風險
觸發水平各有不同並決定對轉換風險的承擔。基金經理可能難以預測需將債務轉換為股本或將本金
投資及╱或應計利息減記至零的觸發事件。觸發事件可包括:(i)發行銀行的核心一級/普通股權一
級(CT1/CET1)比率或其他比率下降,(ii)在發行人無法控制的情況下,某監管機構於任何時候主
觀地釐定某機構為「不可行」,即釐定發行銀行需要公眾支持,以避免發行人無力償債、破產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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