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風險:子基金於債務證券的投資承受利率風險。一般而言,債務證券的價值會隨 利率變化反向
變動。隨著利率上升,債務證券的市值趨向下降。長期債務證券一般較 短期債務證券承受較高的利
率風險。
信貸風險:投資於債務證券須承受發行人的信貸風險,該等發行人可能無法或不願按時支 付本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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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利息。一般而言,具有較低信貸評級或無評級的債務證券更可能承受發行人信貸 風險。倘子基
金所持債務證券的發行人違約或信貸評級被下調,則該子基金的資產淨值可 能會受到不利影響,而
投資者可能蒙受巨額損失。
固定收益工具以無抵押方式發售,無需任何抵押品,並將與相關發行人的其他無抵押債務享有 同等
地位。因此,倘發行人破產,清算發行人資產的所得款項將僅會在悉數清償所有有抵押申 索後方會
支付予債務證券持有人。故此,子基金作為無抵押債權人持有該等投資會承受其 交易對手方的信貸
風險。
投資於低於投資級別及無評級債務證券的風險:子基金可能投資於低於投資級別或未有評級的債務
證券。如上所述,該等證券一般承受較高的發行人信貸風險,從而導致因普遍流動性較低及價值波
動較大而承受更高風險。該等證券的價值亦可能更難以確定,相關子基金的價格可能因而更為波動。
信貸評級被調低的風險:債務證券或其發行人的信貸評級可能會被調低,因而對持有該等 投資的子
基金的價值及表現造成不利影響。
中國債務證券的風險:若干子基金投資於在中國發行或分銷的債務證券。中國的金融市場處於早期
發展階段,且許多該等中國債務證券可能無評級,因為普遍流動性較低、價格波動較大及信貸風險
較高,使該等子基金承受更高風險。發行人普遍在中國註冊成立而不受香港法例規管,因而該等子
基金對該等發行人強制執行權利時亦會面臨困難或延遲。
境外人民幣債務證券供應有限:若干子基金可能投資於在中國境外發行或分銷的人民幣債務證券。
然而,目前在中國境外發行或分銷的人民幣債務證券的供應數量有限,且該等證券的尚餘年期可能
較短。倘缺乏可供選擇的債務證券或當該等投資到期時,持有該等投資的子基金可能須分配投資組
合中的重大部分至認可財務機構的人民幣議付定期存款,直至在市場上出現適合的債務證券。此可
能會對相關子基金的回報及表現造成不利影響。
投資於結構性債務工具(包括按揭抵押證券)的風險
若干子基金可能投資於有抵押或結構性的債務工具(統稱為「結構性債務工具」)。該等結構 性債
務工具包括資產抵押證券、按揭抵押證券、債務抵押工具及擔保債務憑證。該等結構性債 務工具為
相關資產帶來合成或其他形式的風險,而其風險/回報概況取決於產生自該等資產的 現金流量。當
中若干工具涉及多種工具及現金流量狀況,故不可能確切預測所有市場狀況可能 出現的後果。再者,
此類投資的價格可能取決於該結構性債務工具相關組成部分的變動或對有 關變動非常敏感。該等相
關資產可屬不同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應收款項、住宅按揭、企 業貸款、建屋貸款或應收一家
可從其客戶定期取得現金流量的公司或結構性工具的任何應 收款項。部分結構性債務工具可能動用
會導致該等工具的價格波動較其不動用時加劇的槓桿方 法。此外,於結構性債務工具的投資之流動
性較其他證券為低。缺乏流動性可能會令資產目前 市價與相關資產的價值脫節,因而令投資於結構
性債務工具的子基金承受更高的流動性風險。 結構性債務工具的流動性可較一般債券或債務工具為
低,從而可能對出售有關投資的能力或出 售的成交價造成不利影響。
投資於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
若干子基金可能不時利用金融衍生工具作對沖用途。使用衍生工具會對子基金造成額外的風險,包
括:(a)波動風險(金融衍生工具可能高度波動,令投資者承受很高的損失風險);(b) 槓桿風險
(由於金融衍生工具開倉所需的保證金一般頗低,故可產生很高的槓桿效應,面對的風險是相對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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